杜絕抹黑言論! 雲豹能源捍衛品牌形象端正視聽 為全體股東負責

2023-08-12--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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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網路上針對雲豹能源之抹黑言論,扭曲事實、混淆視聽,本公司特此提出聲明:

一、 雲豹能源為推動各事業體所經營業務,旗下設有多間子公司,是為因應各再生能源發電案埸各異之股東結構、開發進度、性質(例如太陽光電、儲能、生質能)等不同事業體之業務,實屬業界常態經營模式。

二、 賴勁麟先生於1998年擔任立委期間,是國內首位提出「獎勵再生能源發展條例」之委員,並致力推動綠能發展逾20年。雲豹能源董事會倚重賴董事長在綠能領域的貢獻,及其公司治理、管理能力,推舉其擔任董事長,並自2017年12月起擔任雲豹能源董事長迄今。

三、 雲豹能源與其他具有轉投資子公司之公司並無不同,均係依法指派子公司董事,由子公司董事互選董事長。董事長僅為公司代表人,公司決策依董事會決議、受監察人及股東監督。賴勁麟先生擔任本公司、子公司董事長,本有助於順暢統整資訊,落實公司專業治理,謀股東之最大利益。

四、 經查,2017年12月賴勁麟正式擔任雲豹能源董事長時,賴品妤並非立法委員。本公司係以賴勁麟先生之專業而選任其為董事長於先,自始至終皆依法、尊重市場機制推行業務。

五、 雲豹能源為股份有限公司,且為上市公司,本公司依照證交法規定,對外揭露大股東及內部人持股資訊。依照公開資訊觀測站所顯示之資訊,賴勁麟董事長持股數不到1%,絕非雲豹能源大股東,遑論雲豹能源為其家族企業。

六、 言論自由有其界線,意見表達固無所謂真假,但虛捏事實絕非法律所能容忍。本公司為上市公司,公司治理受公眾監督,業務財務資訊均可公開取得。近來,網路言論針對本公司之質疑,均可從公私部門之公開資訊查證,如有以訛傳訛,致損害本公司品牌形象者,本公司將依法捍衛公司權益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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